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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中国农学会第十二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通知

关键词:代表;;农学会;;会议;;中国;;参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学会,中国农学会各分会(专业委员会),会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中国农学会第十二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定于2023年11月在北京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2023年11月22—24日(22日14:00后报到,京内代表可于23日上午8点前报到)。

报到地点:22日到会代表在北京亮马河饭店(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8号)大堂报到并办理入住;23日上午到会代表在北京亮马河会议中心二层万黛厅报到并领取会议材料。

二、主要安排

(一)11月23日上午8:30,召开中国农学会第十二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

(二)11月23日上午11:00,召开中国农学会十二届一次理事会会议。

(三)11月23日下午14:00,大会学术报告及闭幕式。

三、参会人员

中国农学会第十二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大会主席团成员,中国农学会第十二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特邀代表。

四、注意事项

(一)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学会、中国农学会各分会(专业委员会)及有关单位组织中国农学会第十二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参会,确保参会人数。

(二)凡正式代表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议,须向大会组委会请假,并委派他人参会,同时出具代为投票的书面委托书。

(三)新当选常务理事请于第十二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闭幕后,参加中国农学会十二届一次常务理事会会议。

(四)参会代表交通费自理、住宿费按可报销标准自理。京外代表不安排接送站,请自行前往会议地点。会议统一住宿时间为11月22—23日,24日离会。

(五)请各位代表合理安排时间,按时参会。为准确掌握出席会议代表情况,做好会务和服务工作,请各位代表认真填写参会回执,并于11月16日前将回执反馈至中国农学会学术交流处。

联 系 人:杜  勇 010-59194708 / 18310607861

  王佳静 010-59194487 / 13070119799

电子邮箱:nongxuehui2020@163.com

附件:中国农学会第十二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参会回执.docx

中国农学会

2023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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