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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程控电话交换机;无线寻呼系统;音响设备;电子计算器;国家税务总局;文字处理机;微型计算机;传真机
摘 要:
政务.三部门发文:不再执行肉禽、水产等20种商品停止减免税规定8月5日,经国务院同意,自公告之日起,不再执行《国务院批转关税税则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第二步清理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减免规定意见的通知》(国发[1994]64号)中关于20种商品"无论任何贸易方式、任何地区、企业、单位和个人进口,一律停止减免税"的规定.20种商品包括电视机.摄像机、录像机、放像机音响设备、空调器电冰箱和电冰柜、洗衣机、照相机、复印机、程控电话交换机微型计算机及外设电话机无线寻呼系统传真机电子计算器打字机及文字处理机、家具灯具餐料(指调味品、肉禽蛋菜水产品、水果、饮料酒、乳制品).自公告之日起,现行相关政策规定与本公告内容不符的,以本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