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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林业生产的基本规律

作  者:
张辉;王智玉;马学海
摘  要:
在资本主义以前,特别是在社会主义以前的各个社会形态中,由于林业生产具有从属性,所以林业作为一个部门独立存在的时间比较晚。随着大生产日益发展,社会分工逐步加细,林业在社会生产中的地位不断提高,于是就成为具有自己专门特点的生产部门。并构成了自己固有的客观运动的规律。掌握和运用这些规律,就能给予我们认识方向的能力,及时考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予见未来某种经济形势的到来,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加速林业建设的步伐,充分发挥森林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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