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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新型经营主体 搞活蚕茧流通市场

作  者:
刘佳;王红梅;贾亚洲
单  位: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动物科技学院;武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键词:
鲜茧收购资格;茧站;农民合作社;价格机制;经营模式
摘  要:
蚕茧生产和鲜茧收烘是茧丝绸产业链中的两个核心环节,蚕农和茧丝企业(茧站)之间存在利益冲突。国务院近期取消鲜茧收购资格认定行政审批事项,标志着政府将全面放开桑蚕茧市场。新的机遇期,蚕桑主产区要培育和壮大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强村大户等蚕业经营主体,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代烘蚕茧,让蚕农分享鲜茧初加工利润。茧丝企业要创新蚕茧经营模式,调活价格机制,建立和完善贸工农、产加销一体化利益联结机制和运行机制。政府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管,规范蚕茧经营主体的收烘行为,维护市场流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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