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文章 > 集体林地经营模式比较-以永安市和尤溪县为例 林业科技通讯 2022 (1) 42-46
Position: Home > Articles > 集体林地经营模式比较-以永安市和尤溪县为例 Forest Science and Technology 2022 (1) 42-46

集体林地经营模式比较-以永安市和尤溪县为例

作  者:
沈伟航;刘亚培;赵荣;刘哑楠
单  位: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沙漠林业实验中心;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业科技信息研究所
关键词:
集体林地;家庭承包经营;规模经营;效益分析
摘  要:
基于永安市和尤溪县实地调研数据,从经济投入产出、社会效益和生态建设三个方面分析个体对家庭承包经营和规模经营模式的行为选择,评价适宜集体林地生产的经营模式.结果 表明:规模经营主体能利用规模生产降低经营成本,促进林地林权流转,有效降低自然灾害和人为灾害发生率,但家庭承包经营主体在不适宜规模经营的林地上优势较大.因此,地方林业发展过程中,政府应鼓励支持规模经营模式的发展,但也需保障家庭承包经营主体的经济利益.

相似文章

计量
文章访问数: 23
HTML全文浏览量: 0
PDF下载量: 0

所属期刊

推荐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