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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办出台农机化科技创新奖励办法

作  者:
侯献伟
摘  要:
近日,山东省农机办印发了《山东省农机化科技创新奖励办法》。《办法》规定,凡在农机化方面取得的综合或单项先进科学技术创新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获得“山东省农机化科技创新奖”。 1.农机化科技创新示范项目。在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及新的管理经营机制的引进、示范、推广工作中具有创新性,实施方案有效可行,示范方法先进,配套措施完整,具有显著的带动辐射效果。通过新技术的示范及推广应用带来的新增收益率在省内领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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