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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的种子有缺陷种子公司被判赔偿

作  者:
李大华
单  位:
关键词:
种子公司;销售;赔偿;缺陷;产品质量责任;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错误判断
摘  要:
北京一家种子公司在对其所销售的种子进行宣传时,隐瞒了产品存在缺陷的真实情况,造成种植农户作出错误判断,致使330亩土地出现绝收的严重后果.日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耘丰种业分公司诉北京奥瑞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代理合同产品质量责任纠纷一案作出终审判决,判令奥瑞金公司赔偿经济损失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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