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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种子纠纷的思考

作  者:
袁国保;耿月明
单  位:
湖北省种子集团公司
关键词:
种子纠纷;生产;经营;质量事故;专家组;鉴定;赔偿
摘  要:
种子纠纷是以种子为对象而产生的纠纷。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 ,法制的健全 ,维权意识的增强 ,种子纠纷与日俱增。从宏观上讲 ,种子纠纷是种子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正常现象。为了促使种子市场正常发育 ,对种子事件应从情节上加以认识 ,把一般的种子质量事件与坑农害农区别开来。对种子纠纷的处理也应按法定程序进行鉴定。农业部应组建种子质量事故鉴定专家组 ,各省也应以同样的方法组建专家组 ,主要是对种子质量事故进行科学的鉴定 ,分清责任 ,以此作为赔偿的基础依据。为了缩小种子使用者与经营者之间因赔偿额度而产生的分歧 ,国家应颁布一项有关种子质量赔偿的法规 ,对赔偿的细节作出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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